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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绿化委员会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江西树王”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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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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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绿化委员会 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开展“江西树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古树名木蕴藏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丰富的人文情怀,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同时也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经济和生态价值。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更广泛地挖掘和更好地保护我省城乡古树名木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决定在2018年开展“江西树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寻找、评选和展示江西树王,把我省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名木周边丰富、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挖掘出来、宣传出去、弘扬开来,彰显自然与人文特色,展示古树名木的生态之美、古老之美、奇特之美,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爱护古树名木,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我省森林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整个评选活动坚持做到公开透明推荐,公平公正评选,并通过各种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江西树王”评选严格按照树高、树冠、胸围(地围)等指标实测定量,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价值、树形等指标分等级定性评分标准开展。

3.坚持专家评选为主,公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活动通过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出“江西树王”,切实做到既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又积极参考各地推荐和公众网络推选意见。

4.坚持分树种评定原则。此次活动主要选择樟树、杉树等10种省内主要的、知名的乡土树种,同树种相比,综合得分高者获选。

三、评选范围

分布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不分城乡)的,目前存活且树形完整的樟树、杉树、马尾松、银杏、南方红豆杉、罗汉松、楠木、桂花、柏树、枫香等10种省内乡土古树名木树种。

四、评选数量

每个树种评定“江西十大古××树”,每个树种中得分排名第一的评为“江西×树王”。

五、推荐条件

各地推荐的“树王”必须是在原有生态环境下自然生长的完整树木(不是近期移植或盆栽),并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树龄最老:辖区范围内同树种最古老的树木之一。估测、记载、传说树龄应有较为可靠的依据。

2.树木最高:测量的实际树高为辖区范围内同树种最高之一。

3.胸径(胸围)最粗:测量的实际胸径(或胸围)为辖区范围内同树种最大之一。

4.冠幅最大:测量的实际冠幅为辖区范围内同树种最大之一。

5.树形最奇特:树形优美、奇特、怪异、罕见(如连体树、树包塔、塔包树、屋形树、树中树等)。

6.保护价值最高:树种珍贵、稀有、濒危,古树名木的知名度高,由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历代名人、领袖人物等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等。 

六、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20-30日):印发《关于开展“江西树王”评选活动的通知》,拟定评选条件、办法(标准)、原则等;在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jxly.gov.cn,下同)开辟“江西树王评选”专题网页,搭建公众参与“树王”评选的平台。

2.推荐报送阶段(71-9月30)。由县(市、区)绿委办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树王”推荐,单位和个人认为符合“树王”评选条件的,可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绿委办推荐并填报《江西省参评树王推荐表》(见附件1),各县(市、区)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将推荐材料报各设区市绿委办,各设区市绿委办按照推荐条件初选后,向省绿委办推荐报送本市的参评“树王”,其中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每个树种推荐5棵,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每个树种推荐2棵,多推无效。推选的“树王”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列。所推荐的参评“树王”由设区市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树高、树冠、胸围(地径)及其它有关情况,并对核查情况真实性负责。核查结果与《江西省参评树王推荐表》同时报省绿委办。

3.审查筛选阶段(101-20日)。由省绿委办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疑议的参评“树王”组织实地核查。对符合评选要求的进行汇总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然后从各地推荐的参评“树王”中,每个树种筛选出20棵作为候选“树王”。

4.网络推选阶段(1021-31日)。将筛选出的候选“树王”在省林业厅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布,组织公众在省林业厅网站参加“江西树王”投票。

5.专家评审阶段(111-10日)。由10名左右有关专家和从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地推荐和公众网络推选的候选“树王”进行评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按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分树种按分值排队。综合分包括树木综合积点、历史文化内涵、珍贵珍稀及保护价值、树形、树龄和公众投票得分,综合得分前十名的拟定为该树种江西十大古××树,每个树种得分第一的确定为“江西×树王”。

6.对外公示阶段(1111-17日)。拟定为 “江西×树王” 及“江西十大古××树”的,经省“树王”评选活动组委会审议后,通过省林业厅网站对外公示。

7.命名宣传阶段(1118-30日):省绿委、省林业厅正式命名公布“江西×树王” 和“江西十大古××树” 评选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宣传。

8.落实保护阶段(121-12月31):对评选出的“树王” 和“十大古树” 开展立碑保护,修建护栏、拆违复壮、病腐防治等。也可向社会公布“树王” 和“十大古树” 认养办法,开展认养保护。

七、 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江西省“树王”评选活动组委会,由省林业厅巡视员魏运华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省绿委办、省林业厅办公室、造林处、林政处、计财处、省森林公安局、种苗局、林检局、生态中心、野保局、林业规划院、厅信息宣传中心(中国绿色时报江西记者站)等组成。省绿委办负责“树王”评选的日常工作,省林业规划院参与候选“树王”核查,厅信息宣传中心负责“江西树王”评选网页运行和投票统计等技术工作及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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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将组织开展“江西树王”评选活动作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事业和推动保护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多渠道广泛宣传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参与方式,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面和影响力。要通过寻找和宣传江西树王,进一步弘扬我省古树名木历史文化,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使树王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爱护古树名木的过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

3认真推荐,严格保护。各地要严格按照“树王”评选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十大古树”寻找、遴选和推荐工作,把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树选拔出来、宣传出去、推荐上去,充分展示我省古树名木风采。同时,各地要结合“树王”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古树名木普查、认定等工作,全面完成挂牌保护。

4注重总结,抓好传承。各地在组织“江西树王”评选活动中,要注重挖掘和总结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和乡愁记忆中的重要作用,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历程、变迁、典故、传说、价值以及周边的环境与森林资源特色,对村规民约在保护中的作用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提炼,为当地的生态文化宣传提供素材,把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记录好、传承好、宣传好,讲好古树名木故事。

八、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推荐的“树王”不同方位、不同季节拍摄的系列照片4张以上(10英寸、不低于3MB的原始电子文件)

2.反映所推荐“树王”的文字材料(包括树种名称、所属科属、树龄、位置、树高、胸围、平均冠幅等基本情况,生长历程、变迁、典故、传说、价值以及周边的森林资源特色)、保护措施(包括村规民约、历史上实施的养护复壮、周边环境保护措施、历史名人在保护中的作用)。

3.推荐表(见附件)

推荐表和文字材料需提供纸质3份、电子版1份。所有表格、材料和照片于920日前寄送到:江西省绿委办。

联系人:徐雪峰,电话:0791-85269369,13077928984

邮编:330038E-mail:jxslwb@sina.com

 

附件:江西省参评“树王”推荐表

 

 

 

江西省绿化委员会          江西省林业厅

2018629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8629印发

 

 

 

  相关附件:树王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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