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资源保护
>>>
森林防火
>>>阅读正文
宜春市十县(市、区)荣获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表彰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对我市袁州区、奉新县、靖安县、高安市、樟树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明月山管委会荣获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进行表彰。宜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7
年
1
月至
4
月,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组织开展了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我市各地按照行动要求,切实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推进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有效防控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了全市林区安全稳定。
版权所有 宜春林业信息网|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媒体|
赣ICP备09001998号
主办单位:在线av不断更新 承办:在线av不断更新信息中心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32号
网络技术平台由 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