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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绿盾2012”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林业专用   更新时间: 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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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防止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木及松木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20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抵御外来带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木及其制品的流入,打击未经检疫、非法调运、经营、加工、使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提高森防系统人员队伍的执法能力,保护全市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林农利益。
    二、行动范围和对象
  
此次行动范围包括全市所辖的郊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大型工程建设工地、花卉种苗生产基地等。 
   行动对象为全市从事涉及木、竹、花卉、种苗等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三、行动内容和方法
  
本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县检查为主。
    1、对涉木企业进行检查。主要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加工企业和一般涉木企业进行检查。疫木加工企业检查内容包括:是否经过批准开展疫木加工利用,工艺流程是否符合疫木除害处理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加工疫木、在指定地点堆放疫木,是否建立疫木加工台账和监管制度等。一般涉木企业检查内容包括:涉木制品是否经过检疫,是否从松材线虫病疫区非法调运、收售疫木等。
    2、对大型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主要对电站、通信塔台、水利基础设施等大型工程建设工程中使用和存放的松木制品、包装材料、电缆盘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涉木制品、包装材料、电缆盘等是否经过检疫,完工工程的松木制品、包装材料是否经过除害处理等。
    3、对花卉种苗生产基地进行检查。主要对外省调入和本省圃地的花卉种苗进行检查。外省调入的花卉种苗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了检疫手续,花卉种苗产地来源等。本省圃地的花卉种苗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了产地检疫,调运时是否经过调运检疫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以鄢财荣副局长为组长,杨刚华站长为副组长,森防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防站。各县(市、区)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森防站。各地要充分发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作用,加强与通讯、电力、交通、邮政、铁路等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大力支持。加强与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等林业执法队伍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二)大力宣传,落实责任。各地要利用好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此次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对行动中查处的情节严重、反应强烈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及时给予曝光。要落实执法责任制,案件查处做到一案一卷。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三)加强汇报,及时总结。行动期间,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形成总结,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站。此次行动纳入2012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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