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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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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林检字[2017]1

 

关于印发《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

现将《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宜春市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2.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宜春市木材检查站

                                                                                                                               2017年8月14

 

 

 

宜春市木材检查站                      2017年8月14印发

 

 

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检字〔201727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木材检查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巩固和保持全市木材检查系统良好安全生产形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及基层木材检查站。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20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1日、31日、720日召开)及省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519日召开)精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执法、规范执法、规范检查情况;拦车警示、劳动防护、防暑降温、防火防汛等装备配备情况;队伍内部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值班值守情况;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范驾驶和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基层站房建设工程管理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2017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动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

1.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细化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所辖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木材检查管理站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本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系统内关键领域、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

3.各基层木材检查站要组织对木材检查执法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木材检查管理机构。单位自查要做到全覆盖。

821前,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木材检查站。

(二)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检查严格管理。(8月至9月)

1.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基层木材检查站、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对表检查。市木材检查站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2.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对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4.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本系统大排查行动的全过程督导。

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详见附件2)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木材检查站。

(三)督查统筹推动,确保检查取得实效。(9月至10月)

1.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深入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基层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2.市木材检查站8月下旬将组织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主要检查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3.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20日前报送市木材检查站,10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检查站(宜阳大厦中座1722室),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详见附件1)。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要求。各基层木材检查站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责任。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部位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县(市、区)木材检查站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实际,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同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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