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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木材运输证规定的有效路程运输木材的应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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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森林法》规定,木材运输证是从林区运出木材的凭证。《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3款规定,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因此,木材运输许可是一种典型的行政许可。也就是说,一张木材运输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木材运输许可,不仅包括这一特定木材的树种、材种、规格、数量,而且包括这一特定木材运输的运输时间、路程等。超出木材运输证规定的路程,这张运输证就失去了原许可范围的效力。
因此,超出木材运输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木材,应当认定为无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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