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木材运输类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各设区市木材检查站(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木材检查站,厅属各木材运输流动巡查站木材运输类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此次工作开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木材检查系统林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木材检查系统法治建设进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时间安排:201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止,同时还明确了案卷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方式与方法和评查步骤等五方面要求,我市为确保此次评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明确具体时间和目标要求。(木检站 余小英 易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