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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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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能

1、负责全市野生植物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组织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
3、组织评审市级自然保护区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批建议;审核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禁猎区和狩猎场,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
4、监督检查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5、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    
6、组织实施国家濒危物种等保护拯救工程;申报、审核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采集)、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
7、审批、核发、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和省三级以下野生植物采集、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 
8、审核我市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     
9、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本底调查,组织实施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

10、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周激浪 电话:32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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