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 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直机关单位: 按照市开放办下发的《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中开展招商引资 活动的工作方案》(宜开放办字[2017]8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近期由市开放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市直机关单位2017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日—1月15日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部门 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市直机关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宜单位)。 (二)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单位引进的2017年落户在市开发区、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 (三)认定标准 1、项目需在本年度单独由1个单位引进,并落户于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其中工业项目要求总投资1亿元以上,农业项目、旅游服务业项目要求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2、项目正式启动并在本年度内注册进资,年度内工业项目需实际进资1000万元以上,农业和旅游服务业项目需实际进资500万元以上。本年度签约注册未达到进资要求的项目待达到进资要求年度再认定。 3、以下项目不认定为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 a.财政性资金、国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b.纯房地产开发项目,BT项目; c.因企业自主行为扩大再生产的项目。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1、市开放办牵头成立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组织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农工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参与考评。请参与考评单位安排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商务局再安排五名业务骨干参与考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宜春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名单》报市开放办。 2、各申报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填写《宜春市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并由“四区”招商局审核,同时准备正式合同、营业执照、银行进账单、设备采购发票、施工现场照片、投资商出具的引资证明及项目落户地出具的认可意见等材料复印件,于12月25日前交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审核,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联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135室。 3、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对各单位招商引资情况审核后,根据申报情况,再分组到项目实施地现场查看。 4、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对各单位招商引资情况考核汇总后,提出考核结果及评定奖励名单,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予以表彰奖励。 5、各单位要据实申报;“四区”招商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审核结果要在本部门公示;各考核组要认真检查,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公平。 6、请各申报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熊波,电话:3216128、15879510900,邮箱:yc3216128@126.com,宜春市直机关单位招商QQ群:304477721。 附件1:《宜春市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宜春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名单》 附件3:《宜春市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 | | | | | 宜春市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产业 类别 | | 主要产品或经营规模 | | 企业地址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 实际进资 | | 土地(亩) | 土地款 万元 | 合作方式 | | 投资方 | 我方 | | 客方 | | 注册名称及法人代表 | | 注册 资金 | | 引资中介人 | | 引资单位 | | 联系 电话 | | 签约日期 | | 签约地点 | | 详细进展情况 | | 开工日期 | | 投产日期 | | “四区”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租赁厂房面积 | 宜春市招商引资考核评定小组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3 宜春市市直机关单位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单位 | 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 | 投资额 | 签约时间 | 注册时间 | 注册名称 | 实际进资 | 项目建设进度 | 投产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