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切实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种苗站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通知(赣林种字【2012】78号),该市及时地将文件要求传达贯彻到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求各地做到: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板报等形式,对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宣传,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林区群众的禁种意识和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落实踏查排查。各县市区林业局应及时组织森林公安、检疫、林政和木材检查等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深入林区进行全方位的踏查和排查工作,坚决制止毒品种植。三是要落实责任意识。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其他林区要组织召开所辖范围内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广泛宣传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意义,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格局。
(局种苗站 黄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