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好《宜春市2018年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面禁止“炼山”工作,市林业局制定了《在线av不断更新全面禁止“炼山”行为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林农禁止“炼山”造林的自觉性。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明确了各县市区林业局对辖区内全面禁止“炼山”行为工作直接负责。市林业局将组成由班子成员带队的11个督查组,分赴10个县市区和明月山风景区,结合督导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和造林绿化等重点工作,不定期对各地禁止“炼山”造林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全面禁止“炼山”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林业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展“炼山”造林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与环保部门的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炼山”造林,使不“炼山”造林成为新常态。(造林科 李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