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7]10号)和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整治对象
涉及的科室和单位:局计财科、造林科、局扶贫工作队、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产业发展局(市油茶局)、市林科所。
涉及到的人员:驻万载县岭东乡东山村的局脱贫攻坚工作队全体成员、驻万载县白水乡永新村第一书记、驻万载县岭东乡苏溪村第一书记、驻万载县潭埠镇塅源村(文明生态村)挂点干部、驻万载县黄茅镇黄茅村(新农村建设)挂点干部。
二、 整治内容
(一)思想意识淡漠,群众观念不足
一是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多,责任不清,措施不强,落实不力;二是部分扶贫干部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未做到“应扶尽扶”;三是结对帮扶干部对贫困户帮扶不尽责,不用情,只蜻蜓点水,没有因人施策,简单走访慰问了事,甚至对帮扶对象情况不熟悉,对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了解、不关心、不解决、敷衍塞则;四是驻村第一书记派人挂名,应付了事,精准帮扶没有规划,年度扶贫没有计划。
(二)项目管理松懈,扶贫资金未落到实处
扶贫项目没有进行专门的评估论证和民主决策,效果不明显,甚至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
(三)精神懈怠,工作漂浮
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不足,被动应付多、主动干事少,对标看齐意识不强,缺乏攻坚拔寨、冲锋陷阵的志气、勇气和锐气,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落实不够,工作成效不显,遇事推诿,办事拖沓,推三阻四,存在无过便是功的思想,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四)创新理念落后,开拓精神不够
视野不宽,思想不活,瞻前顾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加强和改进扶贫工作缺乏好的点子和思路,又不愿意或不善于借鉴其他单位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做法,对如何抓好扶贫工作缺乏系统认识,工作按部就班,不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难题。
(五)担当勇气欠缺,工作力度不大
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过度谨慎,没有担当勇气,没有工作力度,影响工作进展。
三、 方法步骤
作风整治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局作风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责任科室和单位应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至3月)
1. 制定工作方案。由局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脱贫攻坚工作队共同制定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中旬报局党组和市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本方案精神,下发工作方案,充分做好扶贫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 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的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 造舆论氛围。通过林业网站、《宜春林业信息》、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对外公布举报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登记台账,做到件件能落实,件件有回音。挖掘作风方面好的典型,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开展自查自纠。整治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治涉及到的领导班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涉及到的干部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至9月)
1.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整改,整改情况还要第一时间告知提出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2.实行签字背书。整治涉及到的班子成员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科室负责人的由分管领导审定,一般干部的由科室负责人审定。
3.开展检查抽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
1. 形成专题报告。2017年11月10日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局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进行民主评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 开展总结评估。局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督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黄彩云任组长,局机关专职副书记曾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机关党支部),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工作责任。整治涉及科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抓好本科室、本单位作风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领域作风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整治涉及科室、单位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作风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要进行跟踪督办,要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林业网站、,宜春林业信息》、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作风整治有关精神,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作风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