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5号《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和完善林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意识不强、基础薄弱、家底不清、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有时变通应付,落实上打折扣等现象;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滞后,挂名兼职,应付检查为主,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激励约束机制不配套,安全生产岗位补助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等现象;行业安全生产家底不清,没有摸清本行业、本区域内涉林企业底数,隐患排查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未全面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发现隐患后没有到现场复查整改落实情况,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等现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会议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上,非法违法行为排查不深入、不彻底,整治不得力、不严格等现象。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5月)。围绕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剖析根源,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6月-10月)。制订整改方案,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观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集中力量解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关键问题、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实行销号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2月)。对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回头看,对作风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完善提高。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2月)。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林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照近年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明确职责范围和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认真总结、分门归类,切实把省、市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部署落实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用改革思维和开门整治等方法解决作风问题,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注重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加强行业安全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人财物配置,切实提高监管保障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林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