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7】10号)和市作风整治办《关于印发<全市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作风突出问题整治集中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10号)要求,结合我局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作风整治办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激励市直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的内在动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着力解决我局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作风方面突出问题:
(一)林业执法服务意识不强。对全面依法治市认识不到位,超前服务、主动服务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及时,依法公开信息不够,运用法律手段服务林业经济发展意识不够,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林业执法应告知事项流程不一次性告知,对上级交办任务找客观原因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理由拖着不办;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林业执法力量沉不下去。基层林业执法人力不足、队伍人员不够,难以及时满足基层群众需求。
(三)接访下访不扎实。接待信访群众态度生硬,热情不够、对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回复不及时;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深入基层和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苗头在第一时间主动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了解并加以解决,使一些小矛盾、小问题、小纠纷能协调解决的事被拖成老案、难案、积案。
(四)信访处置不力。对苗头性问题发现处置不够及时彻底,群防群治力量整合不力,作用发挥不充分,社会治安主要任务落实不到位;对群众诉求化解、督查督办力度不够,没有深入基层调查、化解,造成群众合理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愿担责任、承风险,逃避问题。
三、方法步骤
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今年3月开始到2018年1月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4月初)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中旬-4月底)
1、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方案》指出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实施“三个典型”活动,进行社会评议。
1、开展四大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目标管理考核行动。以省、市政法和信访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将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化,通过考核考评,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客观评价,深刻查找差距、整改不足,进一步明确工作基本目标和努力方向,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和问责机制,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只上不下的问题。
二是开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实践历练,增强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三是开展涉林纠纷信访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全市涉林纠纷信访问题,集中清理排查,记录好基本信息、具体诉求、信访情况、处理情况、责任单位等内容,逐一建立台帐,组织林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上山踏地开展涉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梳理,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介入,责任到人,及时掌控各类苗头隐患,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治理消除矛盾,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疏导到位,避免造成矛盾激化,防止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四是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紧扣行业作风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好四个具体活动,既社会治安和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建言献策座谈活动、社会治安工作调研活动、山纠信访化解专项整治。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作风建设目标进行梳理分类,逐个查明问题的根源,建立台帐,制定详细整改措施。
2、实施“三个典型”活动
一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结合建党96周年、喜迎“十九大”、学习支月英等活动节点,积极开展社会治安、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树立和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典型,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决查处反面典型。对顶风违纪特别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坚决进行查处。对群众反映大、管理混乱、违法违纪案件的科室,严肃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在林业网站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优秀案例等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坏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弘扬先进鞭策落后的舆论氛围。
3、开展社会评议
在网站上开设作风问题举报平台,设立机关作风投诉举报箱,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相关科室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形成专题报告。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市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民主评议。邀请干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对我局开展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领导班子作风整改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
3、开展绩效考核。制定考核,结合年度各项工作成效,对局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针对重点整治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完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建立责任体系,逐岗逐人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制定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建立台帐,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敖幼平担任组长;副局长鄢财荣、黄彩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和森林公安各科室、站、办负责同志、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调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工作作风整治的领导责任,局机关各科室、站、办要主动参与,层层抓落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目标要求及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强化舆论引导,用正面典型教育激励干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反而典型,形成警示和震慑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注重用新举措、新办法、新制度解决作风问题,建立完善正面激励、容错纠错、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