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8号《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林业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市林业局党组织建设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用作风整治的成果来检验“两学一做”的成效,推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党支部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突出问题。
(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没有完全树立,党建工作没有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党建工作职责不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结合实际,对照责任书梳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党建工作投入保障不足,没有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党建经费没有落实到位。
2、党建业务不熟。对党建业务学习不够、钻研不深,一些党建基本知识不很清楚。党建工作理不清思路、找不准问题、抓不住关键、拿不出措施。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清楚,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导致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缺失。
3、督查问责不力。工作中督促指导提要求多,沉入一线破解难题少。存在“老好人思想”,督查不敢动真碰硬,督查发现的问题,仅限于要求整改,跟进督促不及时,问责不力。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存在“宽松软”。
4、以上率下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正常,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存在“灯下黑”。领导干部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讲党课,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带头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不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压力传导不够,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不鲜明。
(二)党支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履行职责不到位。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抓党建的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主动。不懂业务不学业务,不会做支部工作,抓班子带队伍能力不强,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导致党组织软弱涣散。
2、落实党内制度不力。“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制度落实打折扣、搞变通。不认真落实“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不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议事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搞个人说了算、“一言堂”。
3、问题导向不突出。遇到困难绕着走,破解难题缺少方法。对党员出现的问题直言纠错不够及时和有力,进行批评教育不够严肃和较真,对党员管理缺乏有效办法。
4、工作不务实。“党建+”“三大工程”与自身实际结合不紧,没有落到实处、效果不佳。先锋创绩、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亮身份等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要求上报的材料不及时上报,报表数据不实。
(三)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理想信念方面。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含糊;散布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对党组织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一套会后一套;搞封建迷信、宗族派性或宗教活动;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混同于普通群众。
2、规矩纪律方面。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宗旨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外出时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漠视党员身份;不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组织决议打折扣,甚至公开唱反调;参与非法上访,带头煽动群众阻工扰工。
3、道德品行方面。生活情趣不健康,参与组织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家庭关系不和睦,生活不检点,对老人不尊重、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善待家庭成员;缺乏节约意识,婚丧嫁娶比排场、摆阔气;不讲诚信,不讲职业道德;存在拉帮结派等行为。
4、奉献作为方面。立足岗位做奉献不够,工作怕吃苦、有畏难情绪,做事讲条件、要待遇;工作业绩满足过得去、差不多;下基层现场办公少,与普通群众交流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少;精神不振,逃避困难,对公益事业不热心、不参与、不支持;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管不问,也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党委、各党支部负责实施。集中整治共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群等载体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动态等,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每月的党员学习活动日组织党员学深学透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注重学习党建业务知识、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采取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登记梳理,并于4月10日前上报党总支。党组书记及其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个人要对照突出问题,对照“四讲四有”负面清单,以及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查摆。党组书记及其班子成员问题清单于4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督导组,其中班子成员问题清单需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和党员个人也要建立问题清单。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党组书记及其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个人于5月1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9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报市委组织部督导组,其中班子成员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要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党支部书记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党总支书记审定,普通党员由支部书记审定。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1月)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认真剖析、认真整改、总结提高,接受督导组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总结提炼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党组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党建、抓党建、促党建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做好党组织建设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敖幼平为组长、副局长黄彩云、纪检组长黄春根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三个组,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
2、加大宣传。充分发挥林业信息网站、林业信息期刊、微信群等平台的作用,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典型,制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抓好落实。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带科室站负责人,科室站负责人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严格对照部署安排,按时间节点,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