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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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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机关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根据宜作风整治办字〔20179号《关于印发〈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二、   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以下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是:

(一)责任意识方面:主体责任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论学习浮于表面,走过场;“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把党建当做副业,重业务轻党建;对主体责任认识高度和深度不够,把党组主体责任理解为“一把手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方法途径单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层层递减、上头热下头冷,落实责任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落实责任停留在表面,只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具体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责任追究方面:责任追究宽松软,不敢严格问责;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怕影响领导权威,怕将来会丢选票,怕影响单位荣誉;责任追究方法手段少,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少等问题。

(四)工作机制方面:工作机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有效性;责任落实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指导基层抓责任落实操作性不强;责任考核不结合实际,考核内容偏“虚”,考核比重偏“轻”,考核方式偏“单”,考核结果运用偏“空”等问题。

(五)组织生活方面: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正常,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随意化、庸俗化,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敢动真碰硬;对下属单位、基层组织监管缺失等问题。

(六)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选用不够规范,执行标准不严,干部选拔过程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工作程序不合规、材料不完整、内容不真实;用人导向不明确,领导个人喜好影响干部选用;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问题。

三、   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2-3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中共宜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3-4月)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局党组及领导干部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机关干部对照《方案》指出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5-9月)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组书记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上一级专项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单位班子成员的由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10-11月)党组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并于20171120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市专项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干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对党组专项作风整治工作情况、领导班子作风整改情况的评议。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12-20181月)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机制。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敖幼平为组长、副局长黄彩云、纪检组长黄春根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相关科室人员为工作人员,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要把专项作风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局党组是抓好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要对各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指导党支部制定整改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党支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严从实抓好作风整治。

(三)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专项作风治理开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和调查核实,对机关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进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干部作风切实改善。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动员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林业信息网站、林业信息期刊、微信等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有关精神、先进事迹和工作综述,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曝光反面典型、违纪违规案例,制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廉洁宜春”微信微博等开通举报专区,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电话、电子信箱等,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作风问题,建立完善的政绩考核评价、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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