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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的函》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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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中心

赣林生态[2017]7

 

 


各市、县(区)林业局

为做好“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工作,现将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的函》(中生协函[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书1份。申报书封面加盖市、县(区)林业局公章。

2、照片或视频资料。能反映候选单位特色的照片3-10张(高清晰度,大于3M)或视频资料1份(光盘形式)。

二、报送时间

2017526之前

三、报送方式

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省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688号江西省林业厅1703室。

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stzx@sina.com

联系人:曹敏, 电话:0791-85269631

附件:

1、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的函》(中生协函[2017]16号)

2、“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管理办法

3、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书

 

 

江西省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中心

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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