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组织管理(共15分)
(一)重视程度(8分)
1、创森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检查内容: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森工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市、县(市)领导为组长的创森领导小组(查看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
2、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
检查内容:创森工作方案中有任务分解表,时间安排表(其中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助单位明确);查阅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3、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近三年逐年增加,城市森林管护经费有保障。
检查内容:相关财政预算文件;查阅有关会议纪要、政府抄告单、资金拨付凭据。
4、设立创森工作办公室,并配有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检查内容:设立创森工作办公室和配备专职人员的文件;查阅有关会议纪要、政府抄告单、资金拨付凭据。
(二)管理制度(7分)
5、科学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获评审通过。
检查内容:省绿化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文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文本。
6、各项建设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
检查内容: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绿线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公示制度等工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7、制定详细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
检查内容:查阅考核和表彰奖励文件。
8、创建档案管理规范。
检查内容:查阅档案文件。
二、森林城市建设(共50分)
(一)城市规划区(含城市建成区)范围(36分)
9、规划区森林覆盖率≥40% 。
指标说明:规划区森林覆盖率是指规划区域内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二类资源调查资料及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
10、规划区村庄绿化覆盖率≥30% 。
指标说明:规划区村庄绿化覆盖率是指规划区域内的村庄绿化面积(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所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二类资源调查资料及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随机抽取规划区内10%的行政村(≥2个)现场核查。
11、建成区绿地率≥30% (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
指标说明:建成区绿地率是指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检查内容:查看建成区各类绿地汇总统计表及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
1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
指标说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是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
13、建成区乔木绿地率≥25% (设市城市建成区乔木绿地率≥30%)。
指标说明:建成区乔木绿地率是指建成区内乔木绿地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乔木绿地是指以乔木绿化为主的绿地,绿地中乔木绿化覆盖面积不低于80% 。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
14、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设市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
指标说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指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建成区人口之比。
检查内容:查看建成区公园绿地统计一览表及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核查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数据)。
15、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率≥25% ,注重立体绿化。
检查内容:新、老城区各随机抽查2-3个单位庭院和居住区进行绿地率实地调研并查阅单位庭院绿化一览表、居住小区绿化一览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新建居住小区≥30%);查阅所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实施方案等资料,实地查看立体绿化效果。
16、建成区平均每500米公共休闲绿地数量≥1(老城区≥0.6)个。
指标说明:建成区平均每500米公共休闲绿地数量是指建成区内每500米建成的公共休闲绿地个数。每个公共休闲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乔木绿地率不低于30% 。
检查内容:实地调研并查阅建成区公园绿地统计一览表及相关资料(公园、小游园、公园休闲绿地数量表及分布图)。
17、建成区人均乔木株数≥3株,全冠。
指标说明:建成区人均乔木株数是指建成区乔木数量与建成区人口之比。
检查内容:实地调研并查阅建成区乔木普查相关资料(乔木统计一览表)。
18、主干道行道树行数≥4(老城区≥2)行,全冠。
指标说明:主干道行道树行数是指主干道两侧(含中央隔离带)所种植的行道树的行数。主干道可绿化路段应全部绿化,不出现断带或缺株。
检查内容:查看城区道路绿化一览表;新、老城区各随机抽查2-3条主干道实地核查。
19、城市森林自然度≥0.5 。
指标说明:城市森林自然度是指对区域内森林资源接近地带性顶级群落(或原生乡土植物群落)。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
20、规划区内森林公园数量(或湿地公园数量)≥1个。
指标说明:规划区内森林公园数量是指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森林公园的个数。森林公园经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单个森林公园面积设市城市不小于150亩,县(市)不小于100亩。
规划区内湿地公园数量是指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湿地公园的个数。湿地公园经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单个湿地公园面积不小于300亩。
检查内容:查阅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含规划设计图、各类规范达标统计表);实地调研。
(二)县(市)域范围(14分)
21、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可绿化地段绿化率=100% 。
指标说明: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可绿化地段绿化率是指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绿化路段与可绿化路段之比。
检查内容: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统计资料;结合“森林城乡、绿色通道”检查办法进行核查。
22、江、河、主要干渠可绿化地段绿化率≥80% 。
指标说明:江、河、主要干渠可绿化地段绿化率是指境内的省内五大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主要干渠两侧绿化路段与可绿化路段之比。
检查内容: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森林城乡、绿色通道”检查办法进行核查。
23、在城市出入口主要通道两侧各栽植2行全冠乔木。
指标说明:城市出入口主要通道是指城市建成区连接高速公路的联络线,以及国省道在城市建成区外1000米以上路段。
检查内容: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森林城乡、绿色通道”检查办法进行核查。
24、林业产业发展良好。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25、生态旅游、花卉苗木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良好。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三、生态文化建设(共10分)
(一)文化宣传(6分)
26、建有1个以上的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场所,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生态科普活动。
检查内容:实地查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必须挂牌),查阅开展生态科普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27、创森氛围浓厚,形式多样,大力创作反映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的歌曲、书画、影视等各类文化作品。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28、城市居民普遍了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创建,知晓率≥85%,支持率≥75% 。
检查内容:随机选择地点发放知晓率和支持率测评表100份,在收回的测评表中选择有效部分进行统计结果。
(二)义务植树(4分)
29、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检查内容:查阅全民义务植树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计算出尽责率。
30、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检查内容:查阅义务植树登记卡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各类纪念林基地(须建有2处以上,并设立符合规定的纪念林基地标牌)。
31、大力开展林木、林地和公共绿地的认种认养活动,有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
检查内容:查阅认种认养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实地查看林木、林地和公共绿地的认种认养点(须有明显的标牌)。
四、森林生态保护(共20分)
(一)森林管护(8分)
32、森林植被达到有效保护,近三年无非法侵占林地、绿地和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需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完善管护责任制,实行规范挂牌保护。
检查内容:查阅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和落实责任制等相关资料,实地抽查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情况。
34、管护制度和管护队伍健全,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35、已制定完善的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36、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重点防火监控点。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二)森林物种(6分)
37、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县域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应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或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的普查;提供城市市域(或县域)内代表性鸟类、鱼类和植物物种数量统计表,且该数量不应低于基准年相应的物种数量)。
38、建成区绿化植物种类,县(市)≥300种,其中乔木≥70种(设市城市≥400种,其中乔木≥100种)。
检查内容:查阅建成区绿化植物种类表等相关资料。
39、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的比例≥80% 。
检查内容:查阅乡土树种统计表、城市绿化树种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三)森林环境(6分)
40、城市各类森林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森林绿地系统,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
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应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出台绿线管理办法、蓝线管理办法和城市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办法等)。
41、森林间接减排和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明显。
检查内容: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题调查资料。
42、森林植被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质近5年来不断改善。
检查内容: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43、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达到700个/cm3以上
检查内容: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44、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0%以上。
检查内容: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五、总体印象(共5分)
45、现场核查总体印象。
检查内容:结合对下列四个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①提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资料及相关报告、成果的齐备性、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视程度,创森工作氛围;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效;④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特色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