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和《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赣林办发〔2016〕32号)精神,以及省林业厅、旅发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市林业局、旅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创评工作的通知》(宜市林字【2017】405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宜春市森林体验(养生)基地联合创评工作。
评选对象:市域内的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经营主体明晰、发展前景看好的基地主体。创评程序:材料申报、实地考核、入围公示、组织审定、荣誉授予。奖励政策: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对授牌单位进行宣传推介;优先向国家、省林业、旅发部门申报项目和相关森林旅游品牌荣誉;享受市级林业、旅发部门的有关项目扶持和奖励。(宜春市种苗站 黄嵘刚)